2009年6月9日 星期二

人權在哪? –回應朱學恆<受害者的人權在哪?>

  讀完朱學恆部落格的文章<受害者的人權在哪?>(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9/06/04/deathsentence ),我很驚訝他即將要交出的報告以支持死刑以及定讞者盡快行刑為論點,甚至舉行了一個投票,分成贊成和反對兩方,他在開頭這樣說,「所以,我的這篇文章只是一個引子。不代表最後的結果會如何,就算最後投票的結果與我的看法相違背,我也還是會照著投票最後的結果來撰寫報告。」我不確定他在之前有沒有搜尋關於死刑正反面的說法,但是就像他文章寫到了,法務部調查過支持死刑的民意是七成八,他應該知道他的文章一出,特別是搭配聳動的殺人故事之後,會造成群情激憤,除了支持死刑之外要求血債血償之外,我不知道照著這個引導式投票的結果,對於思考死刑的存廢到底有什麼幫助。

誰該負起處理被害者的人權責任?
  
  許多網友在讀完這一篇網誌後,開始大聲撻伐「人權團體」、「廢死聯盟」,更有人發出,等到這些事都發生在這些人身上後,他們才會之後痛苦,這樣的論調,如果先姑且不論在所謂捍衛被害者正義言論的背後產生的語言暴力,不論是朱學恆的文章或者許多網友都把「人權團體」、「廢死聯盟」等同於為殺人者說話,阻撓正義被實現的單位。首先,我認為要批評一個團體必須先了解這些團體在做什麼,這些網友們都可以在廢死聯盟的網站上找到資料,我不贅述,我只想說,跟所有的人一樣,所謂的「人權團體」、「廢死聯盟」對於殺人的暴行同感憤怒,而對於被害者以及被害者家屬,也許大家無異感到悲痛,而從來我知道的廢死聯盟也沒有要求或主張受害者家屬原諒加害人,只是,對於殺人的暴行,這樣的憤怒對我個人來說應該轉化為對政府的監督,殺人犯不是真空狀態下長大的,到底是我們的教育或者社會出了什麼問題?

  再者,對於遇難者的悲痛,我們更應該去質疑政府到底做了多少努力,把這些責任直指辦公室只有兩個人的廢死聯盟根本不具意義,應該問的是,我們的媒體在報導了這些慘絕人寰的殺人事件後,除了讓聳動的文字增加當日的閱報閱聽率,有誰會去追蹤這些被害家屬之後的生活或環境,我們的政府除了用死刑解決問題,對於被害人家屬事後有怎麼樣的補救或輔導措施,難道之前加害人執行死刑之後的被害人家庭在所謂「正義」來臨後就沒有問題了嗎?這樣的質疑更直指我們自己,對於所謂被害人的關心,我們除了便宜行事罵一罵政府單位,順便咒那些「喪心病狂」的殺人犯早日歸西,我們曾了解被害人團體所做的努力甚至共同呼籲社會應該更加重視被害人家屬的照顧嗎?今天朱學恆先生的投票在95%比5%的懸殊比數下,然後他提出支持死刑以及應該執行死刑定讞案件後,再加上他的部落格網友臭罵死刑犯,也責難無能的政府,幫助殺人犯的人權團體之後,我看不到對於被害人家屬保護以及照顧的任何倡議聲音,還是大家覺得死就解決一切。

沒有人說的故事

  我不確定朱學恆先生有沒有讀過我同事蘇建和的案件,早在民國八十四年他和劉秉郎、莊林勳就已被判死刑定讞,經過非常上訴,在2003年因為罪證不足被判無罪,卻又在2007年被求處死刑,蘇建和的案件相關的研究以及影片都很多,我不曉得如果不了解這個案件的網友在看了「島國殺人記事」或者公視對於這個案件做過的許多報導,對於我們的司法制度有什麼感想,真的只要我們有了鐵血的司法部長,能夠判死刑不手軟的法官,我們社會的治安跟環境就會變好了?就是因為有很多檢察官報持著許多案件如果不處裡會引起「民怨」的心態,即便罪證不足還是起訴,無端浪費了很多司法資源以及侵犯了許多人的權利,而朱學恆先生既然對於政府官員的作為多有懷疑,但所引用「與我國關係最密切的日本」的真實狀況卻又只有支持死刑的政府官員的說法,我也覺得偏頗,要了解日本的死刑是不是比較全面的去讀調查報告還有其他人對於日本死刑的看法(日本前法官熊本典道談袴田巖案以及日本死刑真相調查報告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447),而更應該打開以廢除死刑國家的地圖以及未廢除死刑國家的地圖,看看他們的人權紀錄(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3680505 )。

  而我們不該忘記的是有些故事很多人說,因為這些故事說了會引起大家共同的感情,而我認為說這些故事很容易,引起的共鳴更叫人感到痛快,但是很多沒有人說的故事卻可能更值得聆聽,無論被害人或死刑犯家屬的處境同樣令人心疼,而悲痛也不需要比較,人權團體的工作常常就是去聽沒有人聽的故事,把我們這些資源有限,辦公室都只有個位數工作人員的團體說成懂得遊說以及利用法律、剝奪其他不同立場民眾意見的角色實在令人難過,朱學恆先生引用了自由時報的報導說「這32個死刑犯是什麼樣的人物呢?」然後貼了新聞連結,內容談到了七位死刑犯,說他們如何惡劣,兇殘無比,同樣我先姑且不論只引用媒體報導的真實性以及可討論的爭辯,難道其他25位被判死刑的人不值得了解?今天我們在說的是關於32條人命,其中有精神障礙、智能不足,或者依靠自白就判死刑的死刑犯,他們之中,甚至有些根本沒有律師辯護,如果我們對於捍衛生命的正義是如此在乎,那麼我們怎麼能夠一句話說「支持死刑,執行死刑定讞案件」就否決了一群生命,在我看來,許多不負責任的嘴砲要求剝奪生命跟任何暴行同樣兇殘。

人權在哪?

  我從2006年開始研讀人權以及去年開始在台灣人權促進會工作之後,除了我非常了解的議題,我很少去爭辯或者公開發表文章,因為我發現許多的議題都非常複雜,不是去說服或者二選一就會有答案,像對於廢除死刑,我自己也只有初淺的認識,所以在發出以上的論點時我都感到些許的不安,但是,每每有人被求處死刑,我們會內總會接到「願這種姦淫慘死之事也發生在你們推動廢除死刑團體人的身上」的信件,我總覺得很難過,表達支持死刑的方式,我覺得有很多種,甚至理念相同的人可以組成一個「支持死刑聯盟」來做相關的討論以及思辯,我不懂這種塑造人權團體或者廢死聯盟與被害人家屬對立以及強調推動廢除死刑的人身邊最好有人死掉的論調到底有什麼幫助,而這次看到了我很崇拜的朱學恆先生對於要交給政府的執政建議報告居然以「媒體文本分析」的分式帶起了支持死刑以及要求死刑定讞馬上執行的簡易推論,更讓我覺得很遺憾,對我來說,只要是人的生命都是最珍貴的,被害者的正義應該得到實現,而殺人者也應該伏法,只是實現正義的方式以及伏法的方式是不是就是羈押死刑犯多年的心理煎熬後,然後吃完最後一餐,因為恐懼至無力甚至恐懼到便溺,被推到其實只是水泥地的行刑場,面朝下的躺在冰冷的地板,然後頭上一處被標誌,等待子彈穿過腦袋,這一點我很懷疑。

  人權在哪? 我自己時常問這個問題,讀完了人權思想史,比較瞭解了人權發展的脈絡,開完了記者會,替目前我們的專案做了有利的聲明,或者只是自己默默加入了一場遊行或者回覆了一篇文章,我不知道人權在哪裡,可是我一直追尋它,而人命關天的事,我知道我該多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