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迷上韓劇「信號」,跟著戲裡的警察跨越時空查案。一邊看一邊緊張,總是被突如其來的犯人攻擊嚇到,也隨著陳年舊案一步步被偵破的過程熱血沸騰。的確,看戲的是傻子,我猜想「警察迷思」就是這樣不斷地在人心中被建構起來的。一齣齣的警察劇是用來滿足眾多懲奸除惡的熱血小宇宙。
但是警察迷思是危險的。專門研究警察的學者Manning 1970年代的研究中發現,「警察常常被描繪成打擊犯罪的勇士,精準使用槍法對抗火力強大的盜匪。他們是正義化身對抗邪惡力量。但是如果深入研究,警察大部分的工作其實與犯罪無關,他們很少能夠發現或防治犯罪,也無法追回犯罪行為中造成的損失。」而這樣的警察迷思卻讓一般民眾根深蒂固的相信犯罪是個人行為,而忽略環境的重大影響。
雖然我們知道警察不過就是「公僕」或公務人員,但是這讓警察的工作變得太平淡無奇,失去了戲劇化的角色。香港警察就是這樣,從天堂掉到人間。1980港劇黃金時代,出現了一系列以警察為主題的電視劇集。充滿理想的菜鳥警官、重情重義的教官、青春美麗的警花和帥氣的警官還有正氣凜然的阿sir,這些角色都把香港警察的正面形象推上高峰。不過隨著97主權移交,中國與香港的矛盾日深,港人走上街頭抗爭時發現,站在他們對面發射催淚瓦斯、噴灑胡椒噴霧的人正是他們昔日敬重的警察大人。他們只是聽命政府的公務人員,而這讓香港人忿忿不平。如果對香港歷史和港警形象有興趣的人,推理作家陳浩基的小說《1367》裡有很生動地描寫。(那也是警察迷思的一環)
相較起來,我認為台灣社會從解嚴以來,因為不斷有社會運動反映時代衝突,警察做為政府打手的這件事從來沒有被遺忘過。許多人在街頭上學習「警民互動實務」。反服貿期間群眾集結常喊,「警察不動,我們不動」,取得斡旋的時間。而在社運現場,很多警察也深諳抗議團體運作模式,會先協調「可抗議時間和尺度」,象徵性舉牌兩次希望讓抗議人士達到訴求後離開。但是真正的故事發生在這之後。抗議訴求未果,群眾在帶領者激情吶喊下,與警察發生衝突。「警察打人!」「警察不是應該保護人民嗎?」然後媒體捕捉衝突畫面,各自呈現警察遭暴民攻擊或是手無寸鐵的學生被警察打留血的論述。這樣的循環出現過好多次,不斷提醒參與者警察只是整個社會被詮釋的一環。而那位到現在都找不到的揮棍警察,成為警察迷思最諷刺的真相。
警察工作一直沒有太大的變化,是時代決定了他們被投射的形象,有故事的、令人振奮的都是迷思。但警察迷思好像也落伍了。現在「顏值」正紅,流行的是警界偶像化。Google一下會出現警界王陽明、郭雪芙、吳彥祖等。什麼時代就會有什麼樣的警察想像,而真相是,他們就是跟你我相同,謀一口飯吃的上班族。我們從來不想真正了解警察工作,只是希望他們像我們想的一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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